2017年6月17日 星期六

我在路上遇到番茄


人總有幾個長期追蹤的部落格.FB。
有些格主是暴露狂,
本人大方送不說,全家都不怕你看;
有些是就算結婚了有小孩,
也只會有偶爾的曬娃照,真人永遠不露相。
  
曾經發生過幾次這樣的事。
在看別人網誌的時候,
赫然發現自己被入鏡XD
「蛤?原來我那天跟那個人同時去那間店,
她就坐在我旁邊,
而我這呆頭鵝竟渾然不知,
和神交已久(?)的對方擦身而過!」
  
雖然不是那麼鐵粉到想看到本人,
但對於到手相認良機卻錯失溜走,
不禁略感扼腕。
(而且對方還拍了我XD)
  
恐龍總是反應慢,
前幾天又發生類似的事情,
一個偶然抽絲剝繭,
後知後覺才發現,
原來某粉絲專頁的所有者是某某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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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們可能一直看著某人的文字.圖片,
以為自己夠瞭解對方了,
卻因為無從得知或沒有真正瞭解,
即使某天當事人來到身邊,
依然無感、不夠敏銳認知,
錯過許多一輩子就那麼一次的機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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