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次在社區藥局領慢性籤,
就要呼喚毛利小五豬出來辦案。
政府推動社區藥局領慢性籤已久,
但一直沒膽量嘗試,
總覺得「還是回到就醫醫院領,比較安心。」
完全無視這項措施的便民性XD
因為天氣太熱,懶得爬去原就診醫院,
第一次鼓起勇氣試了。
結果,隔天發現藥品疑似有問題,
1. 一排10顆的藥,最上端的保存期限都被剪掉。
2. 顏色與手上尚存的略有不同,偏黃。
從外包裝上的髒污,疑似是從抽屜底撈出來的模樣。
回頭去跟藥局反應,也只是打馬虎眼地說
「喔,我拿到的時候就是這樣耶。那我再叫過。」
「藥廠現在出新包裝1千顆的啦。」
身為專業藥師,這樣是可以的嗎?
1. 拿到藥品沒有檢查?還是明知過期,
以為別人不會發現,懶得再叫貨呢?
2. 包裝怎麼樣跟內容物無關吧。
就承認藥錠本身有問題,有這麼困難嗎?
總之,雖然藥局是道歉了「抱歉讓你再跑一趟。」
(你們沒藥沒關係,不要硬塞過期藥就好)
也拿到他們新叫來的藥了,
但為什麼會發生這樣的狀況,
想得到衛生局一個說法。已申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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